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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辅导员工作例会制度(试行)

发布人: 点击数: 发表时间:2022-05-31

为贯彻落实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、重要指示批示通知精神,规范教育管理工作程序,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,进一步提高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,形成研究工作、探讨问题、相互学习、促进工作的良好氛围,进而使学院学管工作不断进步,特制定学院辅导员工作例会制度(试行)。

一、例会小组

组 长:学院党委副书记

成 员:团委与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、全体辅导员

学院党委书记、分管教学或行政副院长、班导师视情参加。

二、例会时间

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。

三、会议形式

1.专题讨论。以辅导员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专题,事先充分酝酿,会中广泛、深入讨论,提出意见建议。

2.经验介绍。发现典型事例,介绍其先进经验,值得推广的可进行推广。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,对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并加以解决。

3.工作交流。会前确定某一议题,所有参会人员认真准备,进行会议发言,互相交流和沟通。

4.组织学习。针对某些热点、难点问题,通过音像资料或现场报告会的形式进行学习。根据需要,可组织赴兄弟高校交流。

四、会议内容

1.传达上级会议精神,布置相关工作。

2.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、资助工作、招生就业工作、共青团工作等。

3.学生日常行政管理。辅导员就近期班情班风,做到不袒护、不避短、及时、准确、客观的反映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1.会议实行考勤制度。

2.与会人员要做好会议记录,认真落实,及时反馈。

航空气象学院 

2022年4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