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民航局发[39]号令,稳步推进中国民航PLM体系建设,进一步提高飞行教师科研水平,保证飞行安全,落实学校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改革方案,民航飞行技术与飞行安全重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“实验室”)发布关于组织申报“飞行技术专题”项目的通知,请有关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,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者条件
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须为我校教师。项目组成员不低于5人,其中飞行教师不低于50%;每人限主持1项,参与(含主持)不超过2项。
二、申报流程
1、项目负责人根据研究方向,按申报书模板填写申报书电子版。
2、打印出的申报书(纸质版应与电子版一致)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、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3、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向实验室提交申报材料,材料包括申报书纸质文档(一式2份)、申报书电子文档(发送到指定邮箱)。
三、飞行单位联络人
为方便理论教师和飞行教师合作组建研究团队,此处列举了主要一线飞行单位的联络人,可根据研究需求与各联络人沟通联系,形成满足申报要求的项目团队。具体联络人信息如下:
飞标处:黄冠 18502854477 航安办:王合超 15984940509
广汉分院:徐海波15883673900新津分院:程德恒 18384110516
绵阳分院:管宇 18009096414 遂宁分院:赖鑫 18581875788
洛阳分院:刘伟 13837999159 模拟中心:周扬 18681632828
四、项目立项及经费支持
1、实验室对合格的申报书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。
2、每个专题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为8万元,资助周期不超过2年。
3、项目立项后签订项目任务书。
五、考核方式及验收要求
在专题项目资助期间,负责人至少来实验室进行1次学术交流或讲座,团队成员须进行不低于3次的项目组内部交流(验收时提供证明材料,例如照片等)。同时,项目组需完成下列与项目研究相关的1项及以上的研究成果:
1、以实验室名义公开发表论文:负责人为理论教师,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不低于1篇;负责人为飞行教员,发表民航相关期刊不低于2篇;
2、作为主持人获批省部级项目1项;
3、授权专利1项;
4、制定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不低于1项;
5、牵头制定局方咨询通告不低于1项;
6、取得软件著作权不低于1项,软件或系统须作为验收附件材料一并提交;
7、出版专著不低于1本/册(包含翻译外文教材、专著、标准等);
8、开发包括飞行训练课程、训练大纲、飞行训练程序、训练标准、手册在内的资料不低于1项,且得到分院飞管部或飞标处认证。
项目取得的成果,均由实验室与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共享,并标明受“民航飞行技术与飞行安全重点实验室XXXX项目资助”。
结题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紧密相关,且不能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作为多个项目的结题成果。结题成果均由本实验室与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共享,成果报奖应以本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。
六、申报时限
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接收时间为:即日起至2022年5月5日截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七、材料报送及联系人
1、纸质版材料寄送地址: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飞行学院理教楼四楼407室(收件人:曹炜威,手机:15281007407);
2、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邮箱:kyjd@cafuc.edu.cn, 邮件标题:飞行技术专题项目申报+项目名称;
3、联系人:曹炜威(联系电话:0838-5182015)